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取初试、复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原则。
3.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复试后在工程研究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10个工作日,然后报研招办,研招办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4.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工程研究院成立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学术骨干、管理人员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1.制定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2.及时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报招生进展情况。
3.工程研究院成立复试导师组,由学科带头人为组长,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为组员,组织专业课命题、阅卷,综合面试等工作,并按时上报复试结果及有关材料。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
资格审查、体检、心理测试、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等,共计6个部分。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满分100分,并按照一定的权重比例现在总成绩计算中。
3. 总成绩计算(仅限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2个专业)
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按百分制计算)×60%+专业课成绩×1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5%+综合面试成绩×25%;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按百分制计算)×50%+专业课成绩×1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5%+综合面试成绩×30%。
冶金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等专业总成绩计算以冶金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分子工程与应用化学研究中心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四、调剂原则和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调剂政策。
4.调剂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网按照要求办理调剂事宜。
五、录取办法
1.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复试小组签署明确不录取意见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合格的学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时,则参考初试成绩中的数学+英语成绩,再综合排名。
3.根据考生总成绩的分类排列顺序,并结合考生的志愿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录取名额出现空缺时,分专业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工程研究院将拟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审批后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公示。
六、收费
按照学校规定对参加复试的学生收取复试费。
七、其他
1.考生在被我院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
2.复试期间,学校安排研究生工程研究院、纪检部门指派专人到工程研究院复试地点巡视检查。
3.本办法由工程研究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咨询及申诉电话:工程研究院院办,0555-2316697,邮箱:zhy070426@ahut.edu.cn,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安徽工业大学工程研究院,邮编:243002。
工程研究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