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研究院简介
工程研究院是安徽工业大学直属单位,主要功能是依托学校学科优势,整合校内外优质科研资源,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及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科研组织与平台,建设高水平研发团队,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支撑、推进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工程研究院是安徽工业大学唯一的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综合平台。
工程研究院现有冶金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代表界面工程研究中心以及现代分析测试中心3个内设机构,下设综合管理部、项目开发与管理部等职能科室。拥有研究人员60余人,其中80%以上拥有博士学位,硕导46人。同时,工程研究院还拥有安徽工业大学马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公司)、安徽工业大学泰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公司)、安徽工业大学信息技术研究院(公司)、安徽工业大学宣城工业技术研究院(公司)以及安徽工业大学和县化工产业发展研究院(公司)等5家外派科研机构的运营与管理。研究院每年承担大量基础研究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2017年实现科研经费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到账金额超过800万。
其中冶金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链接网址:http://zdsys.ahut.edu.cn/)依托于安徽工业大学,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科研机构,研究方向涵盖材料、化工、冶金、环境等,建有博士后工作站,可招收以上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实验室现有研究队伍博士学位者占90%,教授、副教授占70%,二级、三级教授比例达20%(含有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安徽省冶金材料首席科技专家、齐鲁学者等),“冶金固废材料化利用新技术” 研究团队获安徽省教育厅创新平台团队建设经费的资助。实验室是安徽省冶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冶金资源洁净高效利用协同创新中心、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固废资源利用”专业分会、中国冶金工艺理论分会的挂靠单位,拥有基础及应用研究基地、重型设备实验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等研究平台,可共享的仪器设备三千余万元。实验室与多家大、中型企业建有产学研基地,是宝钢、莱钢、马钢等大型央企在资源利用领域的排它型战略合作伙伴。实验室完成或承担包括国家863、973预研、国际合作(重点)、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重点)等国家级项目、安徽省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重大)、省自然基金、及宝钢、马钢等大型企业课题百余项,特色研究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在资源利用和冶金减排方面,已取得原创性的系列理论成果、国家发明专利50余项、多项国家与省部级奖。实验室与瑞典皇家工学院、韩国公州国立大学、荷兰代尔夫特工业大学等国外多所大学建立有密切的研究合作与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凡本实验室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均有机会被送到国外进行联合培养,或被推荐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院只招收全日制培养方式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2018年,我院也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2016年9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我院2018年推荐免试遴选办法和接收章程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公布。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与确认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事先了解报名点缴费方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考时请注意报考类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现役军人报考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部分未开通网上缴费功能的报名点需现场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
考生必须认真、准确填写网报中各项信息,现场确认时,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报名、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在审查考生资格时,一旦发现伪造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即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
六、考试
1、考试时间:2017 年 12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如下:
12 月 23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3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4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4 日下午 业务课二
2、考生应在 2017年12 月14日至12月25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4、初试科目、复试等其它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ahut.edu.cn/
七、学制和学习方式
2018年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全脱产在校学习。
八、学费与奖助体系
我院2018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学术型和工程硕士(不含项目管理)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BA硕士、MPA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与非法学)和项目管理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全日制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创新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等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等。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博士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2、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3、硕士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第一学年学术型和工程硕士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为一等学业奖10000元/生,调剂为二等学业奖8000元/生,经管文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按各等级比例进行评定。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等级和比例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4、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资助和激励优秀研究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研究学习中,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一等奖奖金2万元,发放对象为我校正式录取的本校和“211工程”及以上高校的推免生、“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平均学分绩排名本专业前30%者;二等奖奖金1万元,发放对象为我校正式录取的“211工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平均学分绩排名本专业前45%者;三等奖奖金5千元,发放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
符合优秀新生奖的硕士研究生,除享受相应的优秀新生奖外还可同时享受第一学年1万元的学业奖和6千元的国家助学金,符合学校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参评国奖。
5、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博士生每年资助标准为10000元/生·年,按10个月计发。定向生、委培生、在职人员、本校教师(含档案未转入者)等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2.“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适应多方面、全方位培养研究生的需求,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提升研究生管理实践工作以及知识运用的能力。
3.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高校目前尚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2015年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可在国家和省教育厅资助网以及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详情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
4.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
(三)创新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创新研究、高水平学术论文、优秀学位论文等学术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四)学科竞赛奖励。用于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九、其它
1、我校与美国普渡大学(世界顶尖大学)盖莱默分校国际合作培养硕士双学位(获得境内、外硕士学位)项目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MOE34US1A20131554N)。为学生搭建了很好的国际化教育的交流平台。
2、学校设立了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我校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交流,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学校设立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资助项目分为:出国(境)交流学习和参加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对象为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具体见《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资助研究生出国(境)交流的暂行规定》。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在“挑战杯”等全国大赛中频频获奖,研究生署名第一作者高水平成果越来越多,被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录取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大幅度增长。每年研究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主要集中在华东、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区域优势。
学校致力于多渠道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广大研究生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求学环境。
十、联系方式
真诚欢迎广大考生优先选择报考工程研究院,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除享受安徽工业大学规定的奖助政策外,还享受我院院内各项招生优惠政策。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添加工程院招生调剂QQ群 473422895(申请入群时请注明:报考年份+报考专业+姓名,入群后请据此改名),就我院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咨询。
总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555-2316697;
工程研究院网页可点此链接:http://gcyjy.a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