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2024年09月09日 16:28  点击:[]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安工大〔2020〕7号)《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研究生〔2021〕7号)文件,现就2024年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选依据

1)《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安工大〔2020〕7号)。

2)《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研究生〔2021〕7号)。

3)《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理由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等方面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随审批表等一同报送,其中复印件须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盖章。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当年分配名额如数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学生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表》,附加分项证明材料,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安工大〔2020〕7号)核定加分项,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班长。

  1. 其他事项

    1.在攻读硕士期间可重复获奖,第二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前一次获奖时申报用过成果清零,不得再用

    2.研究成果均以安徽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外文如无原件要见网刊,优先出版的要有网址页。成果认定由相关部门负责。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6日,所有加分项必须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评选阶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果发现有材料造假现象,涉及的申报者将取消两年评奖评优资格其他相关要求按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4.未尽事宜由工程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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