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27日 10:42  点击:[]

根据校学位[2016]9号文《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通知》,现将2018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1  申请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老师,请严格对照《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中对应的条件填写: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2)。

2项目、论文、专利、获奖请提供原件(审核后归还)和复印件。

3大型横向项目需提供到校经费的相关证明(财务处出具);存量经费需提供相关证明。

4满足办法中附则(二)中相应条款的申请人,个人需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的表格和相应附件材料请于51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本部教三218室)刘老师处。

·        附件【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

·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通知.doc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相似度检测的相关规定》等两个管理文件的通知 下一条:安徽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