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安徽工业大学工程研究院纪委组织学习中共安徽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期处分文件。安徽工业大学科技园财务部及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会上,纪委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文件,对文件中某职工在原单位任职会计期间,违反会计相关法规制度,以及离职财务工作交接时,未严格履行账目核对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造成原单位财产损失,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与该职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深入剖析案件的特点、问题及根源。要求工程研究院异地科研机构相关人员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反面教训,反躬自省,严格遵守法纪法规,依法履职尽责。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学习,强化了下属实体研究院相关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了以案促改主体责任。(撰稿:于锦、徐小曼,审核:张立强、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