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异地科研机构的合理设立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近期学校制定并下发了《安徽工业大学异地科研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6月14日,工程研究院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异地科研机构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开展办法的学习落实。工程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张立强及安徽工业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安工大芜湖技术创新研究院、安徽工大信息技术研究院、安工大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安工大宣城工业技术研究院、安徽工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负责人及办公室和财务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会上,张立强逐条领学和解读了办法,并介绍了该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关键环节,要求各机构务必严格遵守落实办法,日常各项工作依照办法规定规范运行。同时要求各异地科研机构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信息遵守“三审三校”制度,把牢意识形态关,树立规矩意识和规范意识。各异地科研机构加强与地方共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创造新质生产力,为地方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在会议过程中,各异地科研机构负责人就各自运行情况进行了汇报。各异地科研机构负责人纷纷谈认识和体会,大家表示办法的适时出台,使异地科研机构的各项工作有办法可依,对异地科研机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规范和保障。
(撰稿:于锦 耿跃冬 许宽旺 审核:张立强 王璐)